中国官员日常处理的主要是“两大关系”,即“刁官关系”和“刁民关系”。“国民素质低”即指向“刁民现象”的委婉说法,所谓“伟大的人民”等赞扬之词是不能当真的。官员的一个艰巨任务是时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给“主人”和“父母”--也就是“人民”,上道德品质教育课,其逻辑前提就是:遍地刁民,不教育、不敲打绝对不行。 刁民是还没有遭遇专政手段的、不听招呼的人民,很讨厌但不好直接称之为敌人的一般群众。这是些人民当中的“边缘人口”,说不上什么时候就转化为“敌我矛盾”。 刁民不是愚民,他们的智力和精神气质让官员头痛。刁民多是由愚民蜕化或演进而来,由于具备丰富的被忽悠经验而变得不好忽悠,或者由于向“成功人士”看齐而学到奸猾。不愚则刁,刁民之称,标志着官方对他们智力上的承认。 某些官员所指的部分“刁民”,的确不是“良民”或“好人”,比如一些有悖良知的,损害社会公益或损人利己的人,他们在一般公众眼里其实也是“刁民”,只是民对民不这样称呼而已。
另外还有两种“刁民”:一是为坚持个人、集体正当权益而抵制权力的人;二是无直接利益的、“管闲事”的、批评权力的理想主义者和民意表达者。民间和官方对这两种人的态度往往大相径庭。理性分析官方眼中的这两种“刁民”,应该说他们是建设公民社会、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也是克制、消解“真刁民”的依靠力量。 中国“真刁民”的数量是很大的,从我们常常遭遇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事件中,可以得出这个不体面的结论。尤其存在一批和寻租的官员结盟的“真刁民”,因成为特权的伙伴或“下属”而如虎添翼,对社会危害巨大,但他们在强权方看来却是大大的良民、真正的朋友。“刁官”和“真刁民”团结一致共同对付“假刁民”,中国良民的日子很不好过,羡慕和效仿刁官和真刁民的人有增无减。 “国民素质低”,还是应该承认的,同时我们应该看清、看重的是“官员素质低”,“政策素质低”,“体制素质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