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曝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在拆迁中挂出雷人标语,其中有“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之语。同时还胆大妄为,竟敢恶搞国家领导人的“八荣八耻”。
这里且不说他们怎么恶搞“八荣八耻”的,就说“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之语,实在不是人民政府所应该说的话。难道上访者都是刁民而不是良民吗?
所谓“上访”,它是我国信访工作中的一种形式。《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平常被有些政府和领导干部称为“上访”的,其实就是“走访”,属于国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信访形式之一。
上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民主政治权利,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民意诉求渠道。国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信访机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需要,是发扬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只要不是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均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但是,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却不分青红皂白,把上访者一律称之为非良民,不但是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宪法和法律的亵渎,而且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人格的严重污辱。
我们应该承认,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社会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由于我们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待进一步提高,难免会造成工作的某些失误,三是确是有些贪官污吏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出现上访情况本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人民群众正常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一种诉求形式。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本是我们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