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字常有,上梁山者不常有,这就是说,除非是在极端情形之下,绝大多数人选择的都是隐忍和妥协,令人怅然的是,不是铤而走险上梁山的人,恰恰是这些“绝大多数人”,构成了宏观意义上的社会形态,这就是我们的生存形态,这也是我们置身的这个世界的形态。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似乎“很久远”的蒋爱珍案件才重新具有了现实性——32年过去,尽管有了所谓的改革开放,尽管国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畸形的政治文化没有发生变化,由这种政治文化导致的中国人的生存形态没有发生变化,社会丧失对善进行遮护机能的可悲局面没有发生变化……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我们才看到用为保护房产自焚了唐福珍,我们才看到为讨薪而送掉性命的王斌余,我们才看到为讨一个说法而被杀死的杨佳,我们才看到为抵抗拆迁被车轮碾压的钱云会。
当我们苟活着的时候,不要以为我们离毁灭有多远,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就是蒋爱珍,我们就是唐福珍,我们就是杨佳,我们就是钱云会……请允许我把文章开头说过的话再说一遍:刀剑悬挂在每一个人的头上,随时都会落下来结束掉我们的肉体生命或精神生命,不同点仅仅在于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被杀死的方式不同。
应当交代一下蒋爱珍案件的最后结局了。
我看到一份资料说,144团领导把蒋爱珍杀人定性为“反革命杀人”,立即拘留了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案的指使者。144团党委还决定,追认被杀的3个人为“烈士”。一个月以后,144团里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给被杀的人送了花圈予以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