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丘宁的报告是对北京条约的恣意歪曲。尽管北京条约与瑷珲条约一样是沙俄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但是它明确规定黑龙江左岸、乌苏里江右岸“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占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占,仍准中国人照常渔猎。”[27]所谓“照常渔猎”,当然是指中国人仍照瑷珲条约规定进行渔猎,就是说北京条约不改变以上有关地区中国人的现状。这一规定并非是对瑷珲条约的有关规定的否定,而是进一步重申了瑷珲条约的有关原则。这一点对当时中俄双方谈判代表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江东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地位没有任何变化;一直由中国瑷珲当局实行有效的管辖。俄国皇家地理学会副主席谢苗诺夫在一八九五年指出,北京条约“不阻碍签订条约以前在这块领土上居住的中国臣民利用在订约前他们所利用的耕地。”[28]就是马丘宁本人在同一报告中也承认北京条约“包含了瑷珲条约的全部内容”。
[29]通过逼签不平等条约掠夺中国领土是沙俄贯用的侵略手段,但它从来不以条约中所得到的利益为满足,继续通过修改条约和曲解条约以勒索新的侵略权益。马丘宁对北京条约的歪曲,只不过是其中的恶劣一例。
在马丘宁报告出笼前后,沙俄阿穆尔省当局加紧了侵吞江东六十四屯的步伐。一八九三年,沙俄官兵“直捣补丁屯”,毁酒铺三十余家,“屯中聚酒成渠”,损失“三百余万之多”。[30]此后,六十四屯了无宁日。一八九八年,沙俄官兵在各旗屯“调查人民户口、房屋产业、六畜数目”,[31]企图强行征税,实践马丘宁方案的第一步。中国瑷珲当局“拨派官兵一哨,过江保护旗屯”,被俄军强行缴械,几乎演成武装冲突。[32]此后“俄人之骄横日肆”,终于积成流血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