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的财产损失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据清朝东北地方当局的估计,仅江东六十四屯人民“所遗房产、牲畜、粮食、犁具及资财器物,估计约值五六十万卢布”,[119]另一种估计为三百余万两;[120]此外土地损失为“一百万卢布(每俄亩按十卢布计算)”,[121]总数不少于一百五六十万卢布。海兰泡市仅中国人开设的大商号就有二百三四十家,小商小贩布满全城。中国地方官员指出,中国“商人之赁屋于海兰泡及投于俄人之家者,积财至数十万之多,累日至十年二十年之久,如是者亦不可以数计”。[122]据俄国人记载,“中国人居住区有几百间商店和仓库,其中有价值千百万卢布的贵重物品”;[123]一个中国商人为求活命一次就交出四千卢布的赎金。[124]这些材料足可证明中国商人是十分富有的。海兰泡当局在大搜捕的同时,对中国人的商店和住宅全部封查加岗,被捕者遭到搜身,就连溺尸都被捞起搜查。
[125]被难者除随身衣物外,其余财产和物品全被沙俄强盗洗劫而去。海兰泡当局拍卖中国人财产的借口是偿还俄国债权人,[126]但更多的俄国债务人却因中国债权人的被害而受益,[127]两者足可抵销。因而拍卖所得款项基本上部被当局据有。沙俄当局没有也不可能公布劫夺的财产数目,但据以上情况估计,中国商人、雇工、农民、工匠各类人所.损失的货物、现金、房产、家私、粮食等,绝不下于一百万卢布。一再加上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损失,总共约为二百五六十万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