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在肖铺乡派出所里的创收事迹
当时所里的另一大财源就是跨辖区抓嫖。因为肖铺乡派出所是农村派出所,辖区只有五个村子,所以辖区内没有一家娱乐场所,也不存在固定的经营卖淫嫖娼的地点。在离所不远的大泉路上,因人烟稀少,经常有人将车停在路边在车内做爱。这中间有卖淫嫖娼的,也有一些是搞婚外恋者,我们将他们抓获带回所内后,一律按卖淫嫖娼处理。那时黄石有私家车的人还不多,有能力开公车出来胡搞的人,基本上是单位的领导或领导的司机,都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一般也愿意罚款了事,只要不捅到单位就行。有一次所里捉到某银行的女领导和男下属在车内做爱,女领导痛快的认罚并替男下属交了罚金共10000元,她还提出一个要求:愿再出3000元将讯问笔录买走。朱反复考虑后,将笔录卖给了她。
听所里的老民警说:在1994、1995年的晚上,基本上去一趟大泉路就可以带回一对来,一晚上抓两对也是常事。这样罚来的钱都没有进行正规法制裁决(非婚性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不能进行正式的治安处罚),也不给当事人行政罚款收据,直接进入所内的小金库,由朱具体安排使用。
后来团城山开发区公安分局知道这个信息(大泉路是开发区分局辖区),也经常去抓;抓的人多了,收获就越来越少了。所以我在肖铺乡派出所的时候,和同事们去大泉路的收获并不大,大概去五次才能捉一对儿回来罚款。1996年9月16日夜晚,我和同事们在大泉路抓到一个开车带小姐出来嫖的干部,我们将人、车带回所,审讯到凌晨四点,干部才说出自己的嫖娼过程,并接受罚款。在我记忆中,我还抓到过一次市政协领导的司机跟领导儿媳在车内通奸的事。由此可见,领导公车私用带来的问题有可能是:司机与领导家人不是一家亲如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