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家对学者有着崇高的敬仰和期望,作为学者的陆德明,辜负了大众的希望,应当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是,这是一种个人行为,他只应负个人责任,复旦大学同意他仍然可从事科研活动,就是基于此种理由。
但是,作为一院院长的陆德明,则应当辞职下课。在中国的大学体制下,一院院长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相当于这个学院最高级别的官员,作为院长的陆德明,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因此,这个事件就带有相当的敏感性。
从“南师大陪舞事件”、“朱苏力招博事件”到“陆德明嫖娼事件”,从各种见诸于报道或者流传于民间的学术腐败现象,都折射出了目前学校的怪状:虽然我们已经不再指望校园是一方圣土,但如今大家却发现,如果不能阻止权力、腐败侵染校园,我们的现代教育就会沦落成为一个更大的染缸,私人道德的下滑会逐渐扩散到整个公共道德领域,一个人的举动会为更多的人所效仿。
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说:“你们都是最优秀的知识分子。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因此有人断言:最绝望的腐败并不是官僚腐败,而是知识分子的腐败。官僚的腐败只能误一个党派,一个朝代,而知识分子的腐败却误国误民,流弊深远。因为,知识分子堕落,败坏的是整个文化,是思想,是道德,是一个民族最宝贵的精神操守。知识分子的堕落,是一个社会和民族彻底的和最后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