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若愚
最近的两天,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先生,可是成了名人,他的成名不是因为他 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过多大贡献,而是因为其在微博中的言论迁怒了公众。作为一名法学教授,竟然连文盲也知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都不明白。他在微博中这样说:“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易延友为什么会发如此违背法律常识的言论?原因在于其前提是定位在“李某某”轮奸案上的。假如李某某不是某著名歌唱家夫妇之子,没有中国上层社会的特定标签,这位法学教授也不会罔顾事实,信口胡诹。因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所谓知识分子,沦为权贵和统治阶层的附庸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知识分子在维护权贵和统治阶层的过程中,往往头脑发热,成为一个近乎不谙世事的萌动孩子,只知主子利益至上,而忽略了公众的感受。记得北大教授“孙某某”就曾经发表过“上访者99%精神不正常”的言论。从北大到清华,从孙某某到易延友,人们见证了中国名校中的“教授”蜕变为“叫兽”的全过程。
当然,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易延友已经在其微博中向公众公开道歉,他说:“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如果易延友的确意识到自己曾经的言论确属欠考虑,而且诚恳道歉,公众应该原谅。但是,作为一个法学教授,竟然犯下如此低级错误,这是有意为之还是一时糊涂,只有易延友自己知道。一个法学教授,一个知识分子,假如为了维护权贵利益,为了某些外人不知的利益而违背法律常识和违背做人的底线,那么,易延友无疑是一个悲哀之人。虽然其言论让人们知道清华大学有个易延友,可是,他的成名却是“臭名”,让人提起便会一阵阵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