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硕士雷洋死亡事件引发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司法的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
同时,司法也是日常社会生活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互动的中间或者缓冲地带。
社会个体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经济之间等都需要司法这个中间地带。一旦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冲突,而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时候,那么司法就可以作为公正的第三者而介入,保证基本的公正。一旦这个宝贵的中间地带失去,而各个社会角色之间的矛盾不能通过直接的沟通而得到解决,那么就很容易演变成对抗关系,甚至是暴力关系。这种对抗和暴力关系尤其容易发生在弱势社会群体和强势社会群体之间,例如人民对政府官员、雇员对雇主、个人对集体等。
再者,司法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在这个中间地带,发生矛盾或者冲突的社会角色,可以进行协商、谈判、和解,并且得到第三者(司法)公正的保障。在传统规模很小的地方共同体里面,人们可以通过日常经常性的互动建立社会信任。但在比较大的共同体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尤其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