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人们在关注这个事件的时候,忽略了周琴这位女教师为何要参加这次聚会,尽管聚会是整个事件的起因,但是这样的现象太司空见惯了,校方找这位年轻女教师坐陪虽然成不了聚会的主角,但有这位女教师坐陪气氛必然不会沉闷。显然这也是校方追赶社会时尚的一种方式,以标榜教育者也在与时俱进,绝非只是一个死板教书匠,让人们看教师也懂得风花雪夜。由此我们不难判断此次召集者应该是校方,于是酒桌上办事又有年轻女子坐陪成功的概率一定会高出许多。
再有,就是事件全过程,让人们看似有事先有所安排和筹划,可能除了周琴在座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会发什么,那么他们又怎么会任其此事发生呢?他们当然有一番考量,在他们看来一个刚走出学校大门女教师一定会把自己的名声看得十分的重要,即便受到了非礼的待遇,她也会为未来把苦水咽在肚里,这是人们最容易理解的生存法则。在事后再小施利益和施加压力,即达到的既得利益又可以使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显而易见这些围观者把年轻教师简直就当成利益链条上的性交换的利用品,而他们便是各得其所。
看得出在本事件中强奸过程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重点在于事后警方的“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所谓法律解释,因为它混淆人们判断是非、真伪的基本尺度。同时人们也直接的把“戴避孕套实施强奸”和“官员强奸”联系在一起,当然不是指“淫官员”等于“避孕套”,而指的是再给一些官员淫道找了合理的规避方法。使得那些胆大的官员更加忘乎所以。我们当然要追寻这位办案者此番言论的真伪,同时也要问法律怎么会在这些人手里这么容易移花接木,法律的严肃与威严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