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商人于瑾因被原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设计陷害,深陷囹圄509天。其得罪周银校的原因是1998年周任市长时,于向新闻媒体举报市政府开发的一个劣质楼盘。用周银校自己的话来说:“因为于瑾以前告过我,让我很没面子,我恨死她了。”(《中国青年报》罢官)
让一个手握实权的官员丢掉面子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若不是周银校被罢官判刑,于瑾能否活着走出监牢乃未定之数,即便她现在获得自由,也因为这场无妄之灾已家产耗尽。
面子,是中国一种很有特色的文化现象,向不熟悉中华文化的外国人解释“面子”,难尽其意。因为面子不同于世界各民族都能理解的尊严,有尊严的人未必有好面子的虚荣心,而一些生活得毫无尊严的人却死要面子活受罪。考察“面子”的文化背景,我以为有两大特征。一是植根于农耕文明为主的熟人社会,面子,只有在彼此相识的熟人圈才有意义,一些人在陌生人中间行为不堪一旦回到熟人圈里像换了个人似的,因为他要面子。最典型的故事是《孟子》里那个齐国乞丐,在墓地乞食祭品回家却向妻妾吹嘘有人宴请他。二是“面子”和熟人社会中的差序格局关系密切,社会地位高的人比地位低的往往更要面子,成年人比小孩要面子。《红楼梦》中的贾母显然比奴仆焦大更在乎有没有面子。
厘清“面子”的基本涵义后,我想就比较容易理解周银校为失掉面子而发雷霆之怒。1998年于向新闻媒体的那次举报并不针对周的个人,对他几乎不造成损害。但他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向于痛下杀手呢?而且这种构陷他人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犯罪,显然在周银校心中,面子大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