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大过法律,对身为市党政一把手的周银校来说,其实是合乎逻辑官场思维。周银校的面子,就是不能受到挑战的官威。即使周在工作中并无太大失误,他可以坦然面对舆论和上级,但他依然不愿意看到治下的辖区某件不光彩的事被举报。身处周银校的位置上,他看重的不是一时一事的是与非、得与失,而是一种长期能对人产生威慑力的权威。如果他被举报了却坦然大度,不采取任何反制措施,那么就等于失去了面子,让人得罪他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么这类举报行为一旦多起来,对其仕途是灾难性的,面子,是他最大的利益所在。所以必须杀一儆百,绝他人效仿之念。而与失掉面子的后果相比,作为党政一把手,其违法的风险很低。在他管辖的那个城市,其权力几乎不受制约,因此他能公然违法却无人可以阻挡,而且他手握通吃一切的权力,使当地的司法机关愿意出谋划策并付诸行动,充当构陷于瑾的帮凶。
这种成本低-----几乎不需要自己太费劲、技巧高-----有司法部门大力配合、效果强----能让对方家破人亡的违法行为,他当然乐意选择,以此来维护“悠悠万事唯此最大”的面子。
面子大过法律的根本原因是,许多地方对党政领导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或者形同虚设,使一些大权在握的官员为了面子不惜违法。其长远影响不仅对地方政治文明建设其实对官员本人也是相当不利的。因为周银校这样的官员可以轻易将人往死里整,那么群众对其的监督和举报,不可能停留在正常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改正错误提高执政水平的理想状态,而必然导致你死我活的厮杀,于瑾只有扳倒周银校,她才有希望重见天日,所以她必定倾注全部的力量告倒周银校。从这个角度来说,周银校在一开始为了面子而违法时,就在为自己掘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