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服从大多数!
只不过,在这些个过程之中,不应有压制,而应全凭评判者自愿;只不过,对那些说话的“人民”,不应去伤害,而应全力去支持。实际上,对那些在动机上纯正为人民利益的人们,他们是不会压制和伤害那些“说实话”的人民的。
(五)人民利益,是世间任何统治者赖以维系其统治的、真正的、名符其实的价值基础。也就是说,对任何统治者而言,只有你们真正有效地实现了人民利益,才能保证你们的统治能够持续下去。
可是,前已论及,如果统治者不想那样去做,而是只把人民利益看成堪作“大旗”的“虎皮”,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兑现人民利益了吗?应当说,还是有办法的。
1)最理想的办法就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来合理地界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权力(注意,是“权力”!是那种具有强制力特征的“权力”,而非处在被保障、被保护地位的那个可怜的“权利”),使得各级执政者(也可叫做“统治者”)“不得不”、“必须”去“拥有”那个“谋求人民利益”的动机。说得简单些:
如果你真正为人民利益而统治,并作出让多数人民赞同的实践,那就让你继续执政;否则,走人!
2)第二种办法就是:遵循本文开头就提到的“宝草”逻辑。人民利益的“宽容”是有一定限度的,这个限度的极致就是“生与死”。如果有哪个统治阶级把人民利益伤害到让人民难以存活的程度,那么,必会有些个拿人民当“宝”的代表,领导人民起来,推翻旧有的统治者。这是一种最根本的办法;只可惜,也是一种最无奈、最不得已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