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经费由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及布政司(现在政务司)审核。廉政专员由总督委派,直属于香港总督,并且对总督负责,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这一点决定了香港廉政公署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除了香港总督一人之外,任何人都在其调查的范围,且不会受到干预。廉政公署建立后,有关葛柏的档案,迅速从警务处反贪室转至了廉政公署,这也是廉政公署的第一案。而葛柏的最终落网,也为廉政公署树立了声誉。
为平息民愤,当时的港督麦理浩指示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出逃案件,同时检讨反贪工作。一九七四年二月,政府采纳委员会建议,成立了独立于警务处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它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逮捕葛柏归案。一九七五年初,葛柏被引渡回港受审,被控串谋贪污及受贿罪名成立,入狱四年。葛柏案显示了香港廉政公署打击贪污的决心,也是香港廉政时代的开始。三十年来,廉署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法,秉持“打击贪污,不惧不偏”的宗旨,力求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去年,世界银行出版的报告赞扬廉署独特的策略,能有效对付公、私营机构的贪污罪行,成为不少国家的参考模式。近年来,廉署不断检控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案件,如佳宁案、短椿案等。拿近期的案件来说,歌星陈奕迅的父亲、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在处理房屋委员会辖下多个屋苑的装备合约及监管工程时,收受承建商及供货商的贿款合共三百万港元,被廉署拘控,后被判入狱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