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专栏】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我要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打黑还是黑打:看重庆涉黑案律师被捕
建议重庆涉黑案抓律师设立“眨眼睛罪”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当事人检举自己的律师,这是法治的悲哀。这说明防止打黑扩大化、运动化刻不容缓。我对目前重庆打黑现状表示担忧。如此大规模打击律师,一旦开了这个恶劣,后果将非常严重!目前重庆打黑所抓的人来看,确实有各种犯罪行为,并非什么好人,然而,只要是坏人,就是黑社会性质犯罪了吗?他们就没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了吗?如果一切坏人的辩护权被剥夺,那么,一切好人的辩护权同样会被剥夺,只要上面宣布你是坏人。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重庆有关部门如果想跨省抓捕我,我随时恭候。如果有人愿意在我被重庆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可乐、100%果汁等。
据12月15日央视报道,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在重庆打黑案件中,为“黑老大”龚刚模提供辩护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20余人被重庆市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如此大规模地逮捕律师,非常罕见,而最离奇的是,律师被逮捕,竟然是源于“黑老大”主动检举。即便我们假设律师真的伪造了证据,那也是为了让当事人从轻和减轻处罚,而当事人竟然主动检举为自己辩护的律师,这明显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