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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5日09:38 大洋网
年近六旬的湖南常德人刘万清,再次回到一个他曾经无比熟悉的地方—监狱,以阶下囚的身份。
湖南省纪委在2009年5月6日以“谈话”的名义带走了刘万清及其妻子,在其被正式“双规”后,陆续牵出了130多名湖南省监狱系统干部,后者都是曾经向其行贿的人,分布在监狱管理局下辖省直18所监狱和1所未成年犯管教所、1所医院和1个物资供应中心。
2011年12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受贿案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其他违法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00余万元,上缴国库。
“从管理监狱的干部变成了被监狱管理的罪犯”,刘万清的落马,尽管轰动一时,但并非没有前车之鉴。2006年,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李文华,因受贿63万余元被判刑12年;2010年,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田丰,因受贿被判7年。李、田的落马,和刘万清一样,“连累”了一大批下属,所暴露出的“刑罚执行腐败、基建腐败和人事腐败”,掀开了中国监狱系统的另一面。
拥有多年监狱管理工作经历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勇说:“刘万清作为一把手,腐败的后果非常严重,但其情况只是中国监狱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类似的情况在全国的监狱、看守所里,一度呈遍地开花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