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其一在医院接受抢救。微博截图
昨天凌晨3点过,被“双规”的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於其一死亡。死者家属提供的死者照片显示,死者全身有多处红色淤块,家属质疑死者曾遭刑讯
殴打。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於其一因发生意外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温州市委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2013,4,10“京华时报”《温州一官员双规期间意外死亡身上伤痕累累》)
涉及诸如此类内容的文章,原本是不敢写的,因为话题太过敏感。但现在连“新华网”都已发声,以《第一追问:温州官员双规时为何离奇死亡?》作为文章标题,直面问题尖锐追问,那就说明完全没有问题,说明这个可以写。
于我看来,“家属质疑死者曾遭刑讯殴打”该是轻的。说到底,他们质疑的该是死者曾遭刑讯逼供。试问,如果死者在被双规后态度端正、老实交代,甚至竟能“竹筒倒豆子”,何来皮肉之苦?何来现在这个结局?
皮肉之苦并不一定致命,皮肉之苦的厉害,才可能真正致命。原因在于,死者出生于1971年12月,不过41周岁,正值年轻力壮之际。如果是一般刑讯逼供,如果没有到达严加拷打的地步,如果在严加拷打之后又能及时治疗,何来生命之忧?这不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