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用一句话来说明柏拉图哲学上最大的成就,那就是:他创立了理念论。 理念是什么?《柏拉图全集》中文版有一条脚注可作参考,转录如下: 此处“型”的希腊文是eidos,与此相关的另一个希腊文语词是idea。柏拉图本人在对话中交替使用这两个词,其意义没有严格区别。在西方学术界,20世纪以前的学者一般认为柏拉图的eidos或idea是主观的精神性的东西,是概念、观念或理念,因此将之译为英文idea。但到20世纪,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它们不是主观的,而是一种客观实在,从而将柏拉图的eidos和idea译为form。中国学者在20世纪开始研究希腊哲学,提出多种译法:理型、埃提、理念、观念、概念、形、相、形式、意式、通式、原型、理式、范型、模式、榜样、模型、式样。最流行的译法是理念,柏拉图的相关理论则被称为“理念论”。
(柏拉图全集第一卷p112①) 若网友不满足于这个简略的解释,还可以在网上查找四川大学陆沉教授一篇文章:《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术语eidos和idea之翻译与解释》。需要掌握的要点如下: 一、理念就是本身,就是绝对。柏拉图在他的著作中经常将事物的理念和事物本身相提并论,把两者看成同一,黑格尔就此明确地提出“绝对就是理念”的界说,它等于说“本身即是绝对”(小逻辑§213)。正义的理念就是正义本身,善的理念就是善本身,美的理念就是美本身,两种提法一个意思。 “本身”一词的英译为itself,但更多时候译为absolute,就是绝对、极端之意,如absolute beauty(=idea of beauty=beautiful in itself),中文就可译成美的理念、美本身、绝对美、至美等。“绝对”包含永恒、不变之意,理念也是永恒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