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初始资金为650万荷兰盾,英国东印度公司仅为7.2万英镑,几乎只有前者的1/10。对投资人来说,资本属于永久性投入,虽然可能会获得分红,但却不能指望这笔投入会被很快返还。在东印度公司成立的最初80年间,分出去的红利共达到原有资本的1482%——“这是一个多么出色的投资啊”。到166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5万名员工和1万人的军队,股息高达40%。值得一提的是,1624年(明天启四年),东印度公司占领台湾;1740年(清乾隆五年),东印度公司在雅加达屠杀华侨万余,史称“红溪惨案”。可以说,荷兰的兴衰与东印度公司有很大关系。
英国东印度后来者居上,远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成功”得多,甚至征服和统治了比英国大好几倍的印度。从1500年到1800年,欧洲殖民掠夺的总值为10亿英镑金币,其中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750年到1800年间,就从印度掠夺了1亿到1.5亿。这批资本的流入即便不是英国新工业革命的全部资本,至少也促进了英国对新工业革命的投资,尤其是在蒸汽机和纺织技术方面的投资。工业史学家克宁汉说:“如果瓦特早生50年,他和他的发明一定都同时死了。自有世界以来,可能没有一个投资的收获超过像掠夺印度一样的利润。”
跟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样,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深深地介入到中国历史中,中国史因此而成为世界史的一部分。171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中国粤海关设立商馆。东印度公司不仅垄断了与中国的贸易,还在1792年促成了英国对中国的首次官方访问;马戛尔尼一行的全部费用8万英镑都由东印度公司承担。从1760年到1800年,英国与中国的贸易额增加了10倍以上,在中国与西方贸易总量中,英国占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