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exo成员黄子韬和前公司SM的合同纠纷就一直没有解决,2018年2月23日黄子韬再度胜诉!黄子韬方面宣布与韩国SM公司专属经纪约案件在北京二审胜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驳回SM公司的上诉。
一、黄子韬合同纠纷案再度胜诉
黄子韬再度胜诉案子的起因是黄子韬在2015年4月退出EXO组合,同一年8月他以自己和经纪公司签订的所属协议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公平条约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处自己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而SM娱乐公司则表示他们与黄子韬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公正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签订的,并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处。
此案一审判决在今年4月进行,黄子韬被判败诉,负责案件的法官表示,考虑到黄子韬的海外活动,协议10年的有效期还是比较合理的,而EXO活动初期因为收入不是很多,曾有过收入分配未按时进行的情况,但当时黄子韬未对此提出异议,因此现在他以此为依据要求解约缺乏合理性,所以黄子韬与经纪公司纠纷案一直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