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和国时期(1978年——现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号召全党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转移,标志着新时期的开始。中国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口号,是在党的十二大上。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步从过去“公有制计划经济”的模式中摆脱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至今已经有30多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政策,党的十四大又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民主法治逐渐健全,思想进一步解放。
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志着国家主导思想从以所有制和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变为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特点表现为: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政治制度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关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监督原则,以及法治公开原则。经济方向上,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公平分配、共同富裕。社会原则上,坚持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谐互助、诚信友爱。思想文化上,坚持核心价值观,开放包容,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对外政策上,坚持文明平等、互尊互鉴,国家和平共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