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
二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
三 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 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五 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
六 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
七 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上述条款被袁世凯执政时通过的《中华民国约法》完全继承下来,这说明“民主共和”的原则是各种政治势力的共识,至少是不得不承认的。袁世凯还说共和主义从孔子那里就有,他说:“孔子生贵族专制时代,悯大道之不行,哀斯民之昏垫,乃退而祖述尧舜,删修六经。春秋据乱之后,为升平、太平之世。礼于小康之上,进以大同共和主义,此其道源。”[6]尤其值得注意者为袁世凯1913年10月10日在大总统就职仪式上对共和作出的新解释,他说:“历访法美各国学问家,而得共和定义。共和政体者,采大众意思,制定完全法律,而大众严守之;若法律外之自由,则共耻之”[7]。实事求是地讲,袁世凯将“共和”解释为“民主法治”理论上是相当中肯的,中华民国时期各方势力都打着“共和主义”[8]的旗帜,故称之为“共和主义”时期。这一时期孙中山虽然提出了三民主义,但北洋政府是军事威权式政体,只能接受一般的“共和”,基本上仅限于中央政府组织形式,真正的“民权”、“民生”无暇顾及。
袁世凯死后,中国陷入军阀割据,共和很多情况下有名无实,甚至共和主义演变成军阀官僚手里一块骗人的招牌[9]。1918年10月10日,徐世昌举行总统就职仪式,《益世报》发表评论说:“人民心理,其注意在庆贺共和,而不专在新总统之就职;官僚心理,其注意在新总统之就职,而不知所谓共和”,官僚“脑筋中,帝制余毒终未脱除,其视总统就职,直与皇帝受禅无异,是人民视今日为共和纪念日,彼且视为新君践祚日矣”,“躬与盛典之人,非满清遗老即洪宪功臣,以为共和纪念日之点缀品”,“愿新总统永践誓词,巩固共和国体,勿使前两次帝制之乱死灰复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