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深处的某种阴冷,也可以感受到胡适当时所身处的某种思想情景,还可以感受到人在世俗毁誉中的伤痛和无助,还可以辐射到更广泛的人生经验中去,可见这首诗的主题并不狭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诗中的老鸦是一个苦逼族,实在是苦兮兮的,但虽苦却保持一份坦荡的硬气,它的乌鸦嘴是关不住的,它的一身黑照样散发出诡异的不祥的气息。老鸦是一个带有文化隐喻的形象,它始终不能摆脱潜伏的敌意,这投射到人性上面,则是一种无法化解的冷漠和残忍。因此,在群鸟中做一只乌鸦真的不容易,在人群中做一个有特出个性的人不容易。这几乎是一种走不出的文化困境。这首诗有很强的形象感和暗示性,虽然在语言上带有早期新诗直白的特点,但也有在空白中表现出来的沉默之美,是胡适诗中的上品。2012
年3
月6
日,马英九到台湾“中研院”胡适纪念馆参观时,当场背诵胡适的这首《乌鸦》,看来他是懂得这首诗的。这也说明,胡适的这首诗至今仍然给人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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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
—1962
),字适之,安徽绩溪人。1910
年留学美国,在国外实验新诗,据说当时为白话是否宜于写诗,常常和朋友们争得面红耳赤。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最早在1913
年开始写新诗,这固然与他敏锐的头脑有关,更与在国外的自由环境有关,可以及时吸纳国外的艺术新潮。这一点非常重要,新诗的先驱者们多有留学的经历,这大概也是后来新诗长期水土不服的原因。新诗选择胡适作为开山人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胡适实际上并无多少诗才,他的新诗实验主要靠的是文化理性和勇气,与才华并不沾边。但胡适确实是一流的可敬可爱人物,著名学者江勇振先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