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续被左、右派主导中国宪政话语,等待人们的未来可能只是无政府。中国政治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所需要直面的是如何建设一党主导下的宪政体制,包括法制、法治和司法独立等等方面。
要确立一党主导下的宪政,法制是根本。任何社会,法制都很重要,是法治的前提。一党主导下的宪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远比多党制下的法制建设来得重要。在多党之下,存在着外在的制约因素。一党主导下的宪政,内部制约要远比多党制宪政强,因此法制显得更加 重要,因为需要通过更多的法律制度来实现有效的内部制约。
尽管法治变得重要起来,中国远没有完成法制建设。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法制建设是邓小平的功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过去的30多年里,法制建设有很大的进步。中共十八大之前 ,一些领导人匆忙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不过,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中国在过去的年代里,关切的是经济立法。因为执政党的主要目标在于经济发展,不难理解大多数法律都是有关经济活动的。
中国的社会立法远未完成,在很多方面仍然空白。例如社会权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公共住房等方面,还没有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尽管具有悠久法典传统,但到现代还没有出现一部符合时代需要的《民法典》 。政治上的立法更是少得可怜。社会领域的法律空白,导致了社会领域的大破坏。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人们往往以破坏社会领域的方式来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