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的“台前幕后”
中国俗话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而拿破仑亦有云,“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2010年5月,在吉林省延边州国税局局长董国辉的主持下,延边州国税局人事处处长邵宪波和延边州汪清县国税局局长姜大勇等人,都纷纷参与竞选该局副局级领导。
据中国记者调查网了解,当时,邵宪波既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条件,又符合国税系统的有关参选标准,因此,包括时任延边州国税局常务副局长胡长生等在内的不少领导,以及一些老干部,都普遍看好邵宪波。
有消息人士称,在某些领导心目中,邵宪波当时事实上仅是“陪衬”、“垫脚石”,而汪清县国税局局长姜大勇才是某些领导内定的那个“想当元帅的士兵”。为此,时任吉林省国税局局长孙云志等人,还专门为姜大勇量身定做了一套参选条件,即修改了原定的公开参选标准,从而使姜大勇获得了竞选资格。
另有材料亦披露道,早在2006年,时任汪清县国税局局长姜大勇,就已经向延边州国税局局长孙喜强“进贡”60万元人民币,并且声称跟吉林省国税局局长孙云志那边都说好了,他也收了钞票,只要州局上报就可以了。但向来坚持原则,甚至为人处事颇有“霸气”的孙喜强却不仅当场拒绝,而且严厉地批评了姜大勇。然而在2007年5月8日,即孙喜强儿子结婚前几日,姜大勇再次到延边州国税局找孙喜强“买官”。由于客人来访而未能继续追赶姜大勇的孙喜强,之后把时任延边州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白晓禹叫来,两人一起打开了姜大勇拿来的“包”,发现果然是钱。于是,孙喜强当场就让白晓禹写了收条:“今收到孙局长交给保管的人民币十万元整(10000.00元,找机会退回本人)”收款人 白晓禹 二00七年五月八日”。可是,包括吉林省国税局局长孙云志和时任延边州州长李龙熙等领导,在其后还是不时地“指示”孙喜强要提拔姜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