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亦承认,联动办案“源于各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资源的全方位整合……一般是由集体决定,一旦错了,很容易躲避责任”。“必须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注意执法方式,不得滥用职权,以免对被执法单位和个人正当权益构成伤害。”
在网上查到这篇文章后,杨海鹏通过微博向社会征集刊有该文的《中国工商管理》。短短时间内,六本一模一样的杂志相继邮到,并成为律师提交的辩护证据之一。
余昌斌和谢震纬的两笔“贿赂”最终被闵行区法院以缺乏确实证据为由,不予认定。但“联动办案”在此案中的非法取证问题同样未被认可。
在梅晓阳遭到的持续18小时讯问中,只有3个小时有录像。严义明律师一直在向法庭申请依法调取本案涉及的办案视听记录及进出场地的书面记录,至今无果。他要求复印一份公开庭审的笔录,亦被拒绝。
非法获取的证据无法律效力,是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明确内容。今年7月,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对该市一名官员章国锡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检察机关违法获取了被告审判前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证据。法院直接调查发现章身上有涉嫌刑讯逼供的伤痕,而检察机关又以“涉及机密问题,当庭播放不利于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对章的审讯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