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虽然没有这个规定,但也有必要效仿。这些“冤案”制造者,当初因为“破案有功”获得嘉奖,有的还因此升官,如今理所当然应付出相应的代价。
三是“王书金案”也该结案了。王书金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古今中外司法奇案”。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院一审判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不服,提出上诉。6年半之后的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院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审判过程颠覆了常人思维。
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发微博称:【奇案】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
呵呵。判处王书金死刑,已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可又是三年多时间过去后,却仍没有结果。
聂树斌被认定无罪已经快四个月,国家赔偿事宜也已尘埃落定,百分百会被核准死刑的“王书金案”也该了结了吧?
不过,了结“王书金案”还应该搞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初错误认定聂树斌奸杀的女子,究竟是不是王书金所杀?总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就结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