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成为蹂躏百姓工具!法院在民众眼里成为最“黑”的地方,成为冤、假、错案发源地,冤案浸透多少民众苦涩的泪。这些年来正是司法腐败制造大量访民;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
司法权被当作敛财工具;法律被玩弄于股掌之间,司法底线失守使社会积怨,这一切将留给受害者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痛。也可能酿化成无法消弭的社会积怨;也可能播下社会仇恨的种子。司法是治国之本,司法不公是社会祸乱之源;司法机器失灵是政权危机!
然而,贺富昌仅被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其枉法裁判,及其制造的冤案似乎被遗漏,没有被追究。如此贺富昌又何止制造上百起冤假错案?陪同贺富昌一起制造徐飞龙“龙凤胎合同”冤案的那些司法人员咋潜水了?让他们逃脱制裁那将是对受害者极大的不公!也许司法腐败并不可怕,是纠错机制缺失的危害比什么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