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秦岭案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判死缓
发布/2020年7月31日 1:16 PM
更新/2020年7月31日 1:32 PM
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微信公号报道,天津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赵正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正永2003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1.41亿新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法院认为,赵正永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不过,鉴于赵正永收受部分财物系犯罪未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等,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赵正永是退休10个月后被查的,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5日发布消息说,赵正永正接受调查。在他被查前一周,中国央视1月9日播出新闻专题片,讲述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
秦岭违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情况于2014年3月被媒体曝光。专题片透露,从2014年5月到2018年7月,中央先后六次就“秦岭违建”作出批示指示,但由于地方政府“清查不实”“整治不实”“监督检查不实”,致使落实效果一直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