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原凶冯志明咋只判18年?
花玉喜
10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院一审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贪污四项罪名,对“呼格案”专案组长冯志明判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2016年10月19日新京报)。
冯志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13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受贿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50余万元;冯志明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另有34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冯志明构成受贿、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次,冯志明被控犯罪事实十几项。冯志明对涉及四项罪名部分指控一直不予认可。呼伦贝尔市中院认为,冯志明到案后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从轻处罚。
曾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从警34年,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多次获评自治区公安系统模范警察,其中二等功便因办理“呼格吉勒图案”获得。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被调查,后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等罪名批捕。人们不知冯志明荣立的一、二、三等功,制造了多少类似“呼格”的冤案?可悲的是这样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的冯志明却能屡屡立功?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原凶,距案发仅62天被枪决。公安机关称呼格吉勒图对案件“供认不讳”。然而笔录显示,呼格吉勒图坚持自己无辜。呼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赫峰披露“呼格案”,称当时案卷中有明显诱供和逼供痕迹。与呼格一同报案同事闫峰称,自己当时听到隔壁呼格痛苦喊叫声。可以想像“呼格”被严刑逼供时是多么无助和凄惨?呼格吉勒图曾对着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喊“我是冤枉的,我没杀人”,呼格吉勒图被扼住喉咙拖回。李三仁、尚爱云看着儿子被冤杀是多么地痛彻心扉?呼格吉勒图去家拿钥匙十几分钟仓促时间,也根本无法完成强奸、杀人,无论如何呼格吉勒图毕竟杀人证据不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