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让人无法相信的是冯志明的“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罪”却没有被追究刑责?冯志明被控犯罪事实十几项却只追究四项罪名。涉“呼格案”27责任人都只是记过警告、处分,这种处罚岂止是应付,简直是拿公民的生命当儿戏,这简直是戏弄法律?这难怪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表示,“追责还是不到位啊”!真不知这以何安慰冤死的呼格吉勒图?真不知这以何安慰冤死呼格吉勒图的家人?真不知这以何体现法律公正?
让人感到荒诞不羁的是,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蔚网购24支“仿真枪”,这个喜欢玩具枪的孩子,竟然被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然而,非法持有4支枪支和549发子弹这些“真枪实弹”,此项罪名仅判刑3年?看来理由只能是刘大蔚是“农家子弟”,冯志明是官员!莫非我们的法律也是“官贵民贱”?对此,著名的时评家,安徽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也提出了质疑?人们需要追问的是,如此的法律如何制止冤案的发生?如此的法律何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总让公众不信服?这是非常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