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设计,
34
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共计
408
个名额。省以下各级政协委员人数递减。
政协委员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滚动更换。改革后首届政协委员中,有一部分任期只有
2
年或
4
年,尔后就正常了。这样可以保证政协工作的稳定与连续性。
第二,素质要求
1.
身体状况要能保证
8
小时上班工作,否则不能充当政协委员候选人。
凡因身体情况变化,一年累计有
60
天以上不能参加政协工作的,应辞职。
2.
政协委员候选人的资格要比人大代表严格,年龄不能低于
35
岁,学
历不能低于大学本科,要具有
10
年以上中国公民身份,并在当选地区常住
5
年以上,有比较突出的政治或经济或法律的专业素养。
第三,工作条件
1.
政协委员一律专职专薪。
2.
国家为每位政协委员提供
2
名工作助手,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但
一律不配专车。
第四,机构设置
1.
各级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主席各一人。副主席平时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故出缺时,代行主席职责或递补为主席。
2.
政协不设常务委员会。政协的所有委员具有同等权利;在表决时,若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主席有权多投一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