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在选举民意代表时,采用“单轨制”,要确保对每个公民的平等原则,就会牺牲每个地区的平等原则;要确保每个地区的平等原则,又会牺牲每个公民的平等原则——这就是“单轨制”的两难困境。这个难题在“双轨制”中,却能迎刃而解。
如果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选举实行双轨制,人大和政协的选举分别可以体现人口的代表性和地区的代表性。那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人口的同一比例选举产生,确保公民平等代表性原则的同时,可以由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来体现对每个地区的平等原则——无论地区大小和人口多少,每个省级单位都选举相同名额的政协委员组成全国政协会议。由修改后的宪法规定:所有议案须经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分别表决通过才有效。这样一来,国家立法机关就既能充分代表全体公民的意志,又能全面代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利益。
三、
对改革后政协的四点建议
第一,
人数与任期
过去我们习惯于开动员大会和誓师大会,人数越多越好,声势浩大、蔚为壮观。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讨论问题、交流意见、形成决议,人太多则效率低下。从现代心理学的原理看,一般来说,一旦议事机构超过千人,代表议事的功能就形同虚设,而且少数人更容易操控多数人。现在全国政协委员两千多人,实在是太多了,劳民伤财!
因此,我建议改革后的全国政协委员按每个省级单位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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