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有着18年工龄的李海明,在他38岁这一年遭遇了人生的重大挫折:2006年10月以来,他不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而且被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除了党籍。 原本是正科级干部的他,被撤销了行政职务和级别,调配到一个下属单位当门卫。能拿到手的工资,则由原本在当地不算低的每月2000多元,降到了275元.更让他头痛的是,今年1月22日,他得到单位通知,将他调往贵州绿塘煤矿,这边的工资停发。他得到的口风是:如果15日内没到绿塘煤矿报到上班,将视为与单位自动脱离劳动合同关系。
李海明说,如果不是在鲁南论坛上发表那几篇惹祸的文章,自己本可以继续过惬意的生活。“但我做这些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己,也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想表达集团员工中普遍存在的情绪,为了反映基层职工的心声。”他所在的枣矿集团下属单位第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三处”)认为,李海明“利用网络歪曲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网上发文被公安机关侦获
被处分前,李海明是三处退休管理科党支部书记。工作之余,他还喜欢旅游和摄影。从2005年7月开始,他经常在山东省大众网数码论坛里,与一群网友切磋技艺,相邀参加摄影采风活动。除了旅游和摄影外,李海明还喜欢写文章,大多是游记,偶尔捎带针砭一下时弊。大众论坛里那几篇后来惹出巨大风波的与枣矿集团有关的文章,是他用“马甲”发出来的。“我从来没对谁说过那是我写的,其他人一概不知。”李海明说,在其中的一篇文章中,他还表示了这样做的考虑:“没办法,还得用马甲,我胆子小,请理解。”但他没料到,最后还是出了问题。2006年10月5日,三处监察科副科长陈伟通知李海明开会。他说,到了会议室才发现,单位好几位领导都在,而且表情严肃。“他们说有人在网络上发表评论,攻击矿业集团,问文章是不是我写的,我想着不要影响到自己和家人,也心存侥幸,就扛着没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