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死刑才有机会纠正所有冤案
聂树斌的冤屈能够浮出水面,靠的是王书金的真凶再现;呼格吉勒图的冤屈能够浮出水面,靠的是赵志红的真凶再现。真凶说出了真相,还没有被司法机关隐瞒下来,其概率之低,恐怕是奇迹。据说,赵志红也是绑到了刑场又被拉回来的,聂树斌案如果不是《河南商报》当年锲而不舍地采访能够形成报道,恐怕也很难进入公共舆论的视线。那么,我们也可以想象,绝大多数的死刑冤案其实已经沉淀在历史的河床上,被深深掩埋,真相已经永远无法浮现了。
只要不判处死刑,蒙冤者永远可以为自己喊冤,而一旦判处死刑,蒙冤者的冤屈基本上就随着他的生命的终结而深埋起来。只有蒙冤者自己是真正清楚自己是否作案的人,审讯他的警察未必知道真相,他的亲朋好友也未必知道真相。只有废除了死刑,让蒙冤者能够确保活在监狱里,他才有喊冤的机会,我们也才有机会纠正所有的冤案。
废除死刑是个很大的话题,这里我不想展开了。我只想说,现代法治文明要求我们,在“不放过一个坏人”和“不冤枉一个好人”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我们宁愿选择后者。任何司法制度都无法尽善尽美,冤案必然是司法制度的副产品,就像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四十、会让大多数真凶漏网一样,都是不可避免的。既然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就有必要为死刑冤案留下可以纠正的机会。我相信,人类最终一定会全部废除死刑,彻底放弃利用公权力来剥夺人的生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陈腐观念就是重刑主义的温床和土壤,终有一天一定会被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