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冤案吗?当然是冤案。但记者采访杨富的亲属时,亲属很平静,说,人死了我就不说了,但为什么抄家时抄走了那么多箱酒一直不还。不惦记人,惦记酒。
我分析,1983年第一次“严打”应该有更多的冤案,但直接都判了死刑,人一死,亲属也就不想着平反的事情了,很多人恐怕也像聂树斌的父母的一样,真以为案子就是那么回事。即使觉得冤,人已经死了,也不想去喊冤了,支付不起维权的成本,同时上世纪80年代的氛围,他们不可能得到律师、媒体和学者的帮助,当时也没有互联网,他们没有维权的条件和机会。
而第三次严打,发生在2000年左右,就是张高平案发生的时期。这一次的冤案可能少一些,毕竟中国的法治还是在进步。但命案必破、刑讯逼供、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公检法联合办案、政法委和党政官员随意插手,这些老套路,还是一脉相承,到底制造了多少冤案,也不好说,应该也不少。三次严打,就是三次冤案高发期,严打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征程中的黑暗时期,但现在没有很好地反思,必须像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那样彻底否定严打,这个历史问题不解决,对法治贻害无穷。
记得陈光中老师有一次说,命案没有判死刑而判死缓无期的,冤案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大,一定是证据不扎实,疑罪从有,疑罪从轻,才没有判死刑。张高平案如此,陈夏影案如此,陈满案也是如此,想陈夏影案、陈满案这类还没有平反的冤案,如果仿照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反模式,疑罪从无,其实都可以迅速平反,为什么一直拖着,还在拖什么?大家应该一起去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