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这一原则,是现代法治最核心的精神之一。如果证据不能确实充分,无法弄清事实,就不能定罪。但现实中恰恰相反,绝大多数冤案都没有多少客观证据,主要的证据就是口供,都是打出来的。在陈夏影案中,将所有的证人都抓起来,连证人证言都是打出来的,证人一放出来都说了大量证实被告人无罪的证言,包括案件发生在福建福清,两个疑凶当时却在广东深圳,但判决只采信证人在被羁押时被迫做的伪证,而不采信证人在自由状态时作的心证,陈夏影案绝不是一起错案,而是一起地地道道的构陷假案!真的是太邪恶了,这个案子不平反,依法治国就是个笑话!
呼案、聂案这样将被告人已经处决的案子,都可以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判无罪,那像陈夏影案、陈满案、许金龙案这些当年命案却判死缓、有重大疑点的案子,应该尽快立案再审,通过公开透明的法律程序,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不能再拖延了!继续拖延,与其说是害怕追责,不如说就是权力的傲慢,不把法律当回事。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说,对冤假错案,发起一起,纠正一起。我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周强院长的这两句话,对待申诉案件,经过审查凡是够立案条件的,都应该立案,立案之后,经过审查只要是证据不足的,都应该“疑罪从无”,像平反呼案、聂案一样,尽快平反。尤其是对陈夏影案、陈满案、许金龙案这些被媒体报道,被网民熟知,被全国法律人广泛诟病的错得“一目了然、一塌糊涂、触目惊心”的冤案,应该尽快平反,才算是真正作出了个“依法治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