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当时间来到当日下午,抖音方面站出来回应了此事,不过他们却并未选择叫屈喊冤,而是当场来了一招移花接木,直接复刻了几乎雷同的话术给快手又反手告了一状。
“你说我在360手机助手里以假乱真,那你在百度和小米的应用商店里浑水摸鱼又是什么意思?”
当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小柴基本已经可以断定,这又是一场经典的诉讼营销,而且还是那种当事双方事先已经通过气的合作营销。
随着这些年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互联网企业之间也开始越来越多的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不再重演当年“3Q大战”时逼着用户选边站的滑稽局面。
按理来说这本该是一件好事,可惜架不住某些公关人的脑洞实在够大,竟然让他们在对簿公堂这么一件本该及其严肃的事情上,找到了一种“性价比极高”的营销方式——诉讼营销。
举个例子吧,2017年8月滴滴投资了国内的二手车交易平台人人车,随后在短短数月内人人车的法务部突然战斗力暴涨,四处开花把一大帮企业都拉进了官司里,以致于被外界送了一个“诉讼部”的外号。
你说人人车作为一家二手车交易平台,你就算要告,找些由头告一下瓜子、优信等友商也就算了(他们也的确告了),但是你把OPPO和VIVO这两个做手机的也拉进来干嘛?
卖车的和卖手机的能扯上什么纠纷?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吃瓜群众都感到一头雾水。
一头雾水就对了,人感到了迷惑,自然会下意识地继续关注想要去刨根究底了解真相,那么人人车的目的——博取关注度,也就成功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