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互联网上有个引起热议的新闻,是关于快手决定起诉抖音并向其索赔500万的消息。
根据快手方面的说法,他们之所以要提起诉讼,是因为他们发现在“360手机助手”等第三方APP内输入“快手”关键字,返回的置顶搜索结果竟然是“抖音短视频”,进而认为抖音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方式,利用了快手“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换来的知名度”。
这一下子可在互联网上炸开了锅,毕竟看热闹不嫌事大,在吃瓜群众看来这应该还是国内短视频赛道的这两大龙头第一次,这样公开、露骨地撕起逼来,那当然是要过来呐喊助威一下(谁赢不要紧,反正先打起来再说)。
当然有些较真的网友也在吃瓜之余感到有些迷惑,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在第三方app应用商城里出现了这种“李鬼代替李逵”的事情,你这要找麻烦也该先找第三方商城(360)吧,只找抖音是不是有点奇怪?
举个例子,其实早在2019年1月份,这一次的被告抖音其实还因为类似的事件而当过一回原告。
同样是因为“搜索自家产品的关键词,结果却出来了别家的产品”,于是乎当时的抖音直接一纸诉状把“360搜索”和“那个李逵产品背后的百度”一起拉进了法院打官司。
按理说抖音这个例子珠玉在前,快手没道理不吸取这一份前辈经验把360一起拖上被告席才对……毕竟多个被告,告赢了也多拿一份补偿不是~
想到这里,小柴的嘴角慢慢出现了一些弧度——看来答案很明显了,这次事件恐怕又是一场肮脏的PY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