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当今中国司法地方割据的局面已经形成。事实上,号称法制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在处理杨佳杀警案的时候,司法割据已经初露端倪。当时的汹汹民意要求查明杨佳袭警的根本原因,是否此前遭遇到闸北警方的殴打,是否向更高权力机关投诉,更高权力机关是否将投诉转给被投诉人,被告人投诉的要求是否得到尊重和回应等等这些重要的案件事实,但是上海官方却语焉不详地把这些事实从袭警事实中分割出去,仅以杀警事实判处了杨佳死刑。更为甚着,为了确保审判大戏的顺利进行,上海方面创造了隔断被告人与亲属联系、官方指定辩护律师配合、强迫家属失踪等司法技巧,把社会舆论、公众质疑阻挡在法庭之外,俨然按照自家制定的法律杀人。及至重庆打黑系列案,私设羁押场所秘密羁押嫌疑人、限制律师会见权、剥夺家属知情权、庭审中不允许律师查阅卷宗、选择媒体进场半公开庭审等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庭审中,对于被告人遭到吊打、刑讯、逼供的指控,法庭均闭目塞听、敷衍搪塞,乃至以眨眼教唆龚钢模翻供为李庄定罪,活脱脱是执行重庆自己的刑事诉讼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对于质疑的声音,任你舆论汹汹,我自岿然不动;另一方面发动五毛党为杀人造势,利用权力封杀网络。为防止李庄出狱后爆出黑幕,重庆官方不惜启动第二季。最后的撤诉被很多律师认为是法治的胜利,但是其实这也许就是重庆官方的阴谋。他们或许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不成功的追诉,达到恐吓当事人自由后不能乱说乱动的目的。事实已经证明。可见,权力既能赤裸裸地杀人,也能在行凶后变得温情脉脉,让那些曾经遭受权力之祸的人在惧怕与感激之间迷路,而不再追求那“迟来的正义”。大规模的司法割据已经使中国法律的尊严丧失殆尽,已经把仅存的正义撕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