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福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权力的傲慢、冷酷与残暴,使中国法律的尊严丧失殆尽。继上海无视民众对于案件起因的强烈要求固执地将杨佳处死之后,重庆官方通过曲解法律、捏造事实的方式,把北京律师李庄绳之以权;曾经被冤杀的河北聂树彬一案虽然在舆论的关注下,官方也象征性的回应说尽快复查,但舆论过后又被无限期搁置;辽宁小贩夏俊峰因为将城管杀死,官方便不顾城管暴力执法在先,有意回避夏正当防卫的事实,对夏俊峰判处了死刑;而今,历来被称为蛮夷之地的广西也不甘落后,为了掩盖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的事实,竟然给四名律师、三名证人扣上了伪证的帽子……这些每时每刻都在中华大地上演,断断续续被媒体曝光的冤假错案,充分证明了当今中国法律的边缘化,司法的地方化是何其严重。当然,与其他林林总总的葫芦案相比,北海律师伪证案无疑更为荒诞不经,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地方割据的标志性案件。
在法学界对于司法地方化的研究中,几乎都承认当今中国的司法存在地方化倾向。但是,这样的结论实际上是低估了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司法已经不是一般的地方化倾向问题,而已经形成了地方割据。所谓地方割据,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意就是一国之内拥有武力的人占据部分地区,形成分裂对抗的局面。简而言之,就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当皇帝,谁也不服谁。司法的地方割据,就是在掌权者自己的地盘上任意上下其手、出入人罪,将国家统一大法束之高阁,对于民众呼声与要求置若罔闻。司法割据最为主要的表现就是,地方掌权者总能通过歪曲捏造事实、伪造隐匿证据、曲解滥用法律等手段对有损他们利益、违背他们意志的人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