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免制度上,提高任命机关的级别,由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而不是地方人大,这样才能避免地方干预。
当今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上访的人越来越多,而最突出的就是拆迁问题,本来是地方政府侵权或违法,当地法院要么对此类案件不受理,要么就不依法审判,原因是受地方党政的牵制。司法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它不仅关系到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而且更是人们的理念的保障。虽然永恒的正义是不存在的,但是具体正义的标准的实现,只有通过一个大家公认的机关给予定位,才能为大家能接受。而这个机关就是司法机关,而当今因为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这项职权,老百姓又到哪里去寻找正义?
刊登2010年10月11日金羊网、12日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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