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个文学家,这谁都知道。可是,他是怎样成为一个文学家的呢?原来没有那么玄,他的第一篇小说还是被别人逼出来的。
说起《狂人日记》,那真是了不得,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用白话写成的现代体式小说。日记体,意识流,文言与白话双重叙述等等,在这之前,还没有人敢这么写,古典小说里全是些有头有尾、环环相扣,特别讲究情节的完整故事,因此,《狂人日记》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为后人所称道,所谓划时代的意义就是指的这个。
其实,写《狂人日记》时候的鲁迅还是北洋军阀政府所属教育部的一个职员,平时为躲避政治,常常呆在绍兴会馆里抄校古碑,并不热心创作。当然,抄古碑也是他的一大爱好,但在他的同乡兼同学钱玄同眼里,这种工作是无意义的,尤其当他了解鲁迅的艺术才华的时候,就更加地为他感到是在浪费光阴。
鲁迅在绍兴会馆住的房间的名字很有诗意而古雅,起初是“藤花馆”,后来搬到了“补树书屋”。闷热的夏夜,鲁迅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抄碑,但是,可恶的蚊子时时将他从古境中拉回现实,于是,他坐不住了,便到外面的大槐树底下,摇着大蒲扇乘凉,偶尔,抬头看看那密叶缝里一点一点的青天,忽然,感到脖颈里冰凉的一下,原来是晚出的槐蚕掉落了下来。
此情此景真是最适合谈天不过的了,然而,那时来拜访鲁迅的人很少,就只有一个钱玄同。从1917
年8
月份开始他经常来此光顾,并且一坐就是大半夜。鲁迅曾经给他起过绰号,叫“爬翁”,因为在东京时,他们共同听章太炎老师的课,钱玄同很不安分,经常是在席地上爬来爬去的,有很多小动作。鲁迅虽然不这样,但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不修边幅,总是凝神冷坐,所以,钱玄同也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猫头鹰”。由此看来,他们二人的交情是很深的,可以倾心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