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评论】“掏鸟案”被质疑钓鱼执法、这案怎么了?
本报讯记者(记者 李铁柱)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又有新进展。针对媒体报道出的该案案发现场疑似造假等问题,河南省新乡市市委政法委昨天称,将责成辉县市委政法委组成调查组,对媒体报道中反映出的本案中存在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办案干警有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护短,并及时向媒体公布。北青报记者获悉,调查组目前正在成立中,调查人员中除了辉县政法委,新乡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也将参与调查。(2016-07-04 《北京青年报》)
一件河南新乡市“掏鸟案”的判决,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和他的朋友被判十年半徒刑,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被判得太重!这次新闻媒体报道出的该案案发现场疑似造假和涉及“钓鱼执法”的问题,又一次引起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极大的关注。针对媒体报道中涉及的问题,新乡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辉县市委政法委组成调查组,对材料反映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办案干警有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护短,坚决依照党纪国法移交相关部门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媒体公布。
疑点一、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的时候都认为他的孩子掏鸟地点为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但他和律师根据现场回访发现,掏鸟的地点并不是土楼村,而是高庄村,距土楼村有还2公里左右路程。“法院判的时候说闫啸天是在土楼村的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但实际上掏鸟的地方是在高庄村一户村民的家门口的树上,离那户人家也就4米多,只有零散的几棵树,并没有小树林。”该案的代理律师付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