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了明确的解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而超出上述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网络运营者尤其是直播平台应依法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密切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应对黑客攻击的技术措施,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降低网络攻击风险,及时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发现安全漏洞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留存的网络日志不得少于六个月。
结语
本次事件以及之后发生的智能家电偷窥新闻无不反映出个人隐私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受到的安全威胁正愈发明显,无论是作为直播发布者的商家还是提供直播服务的直播平台,如无法做到合法合规,都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商家作为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的目的并取得其同意,即便是个人影像信息,同样需要予以告知,涉及监控的,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