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政府的制止方式也非常奇怪,出动了大批干部,包括县委书记、以及县委办公室、监委、共青团、武装部、派出所等干部,甚至连北京市委书记马力、市公安局长刘坚夫、市卫戍区张益三等都亲赴现场。奇怪的是,去了这么多干部,却没有带什么军警。按照张连和的记叙,当他们一些县委干部来到马村村口时,竟被马村的民兵阻挡,在费了一番唇舌后才得以进村。到了作案现场,凶手都在那里,人证物证俱在,政府却并不下令逮捕凶徒,而只是对其口头劝说。对方居然还不买账,还和他们争辩,以至于他们去了一趟又一趟,一共去了五趟,对方才勉勉强强地答应下来。按说,政府既然是政府,那就应该当场抓人,如果对方敢拒捕,那就该当场开枪制服;可是政府却只是一味劝说,和凶徒们不断地谈判,只求对方放下屠刀。这哪像是政府所为呢?
政府之所以叫政府,就因为政府拥有强制力。政府可以运用它垄断的暴力工具,强行贯彻它的意志,制止非法暴行。可是在这里,政府却是把它的强制力弃而不用,宁可像个手无寸铁的牧师那样,苦口婆心,喋喋不休。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其实,说怪不怪。
在1966年8月5日,北京师大女附中红卫兵打死了该校校长卞仲耘。此后一连几天,又发生了多起红卫兵打人打死人的情况。这事反映到公安部,公安部长谢富治说:公安机关不要出面制止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打死人怎么办?谢富治说:“我看打死就打死了,我们根本管不著。”谢富治还特地警告说:“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扣留起来,捕起来,你们就要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