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委秘书长马力向全县做了广播讲话,市、县又向杀人的社队派了工作组,事态才基本上得到控制。
正是昌平和大兴的滥杀无辜,震动了北京市委和中央,“红八月”的恐怖活动才得以式微。9月2日,市委下达“紧急通知”,要求“用最大的努力耐心说服和坚决制止一切打死人的现象。”9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用文斗,不用武斗》。此后虽然还有打死人的事,但大规模的打杀风总算遏制住了。
(作者为齐鲁书社原总编辑)
来源: 炎黄春秋 | 来源日期:2012年第2期 |
附录:
谁是大兴县血案的罪魁祸首?
胡 平
文革初期1966年红八月,在北京郊区大兴县发生了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当时,各公社领导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说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要杀死地富及其亲属。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这场大血案在严家祺与高皋合著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里有记载,遇罗文(遇罗克之弟)也写过专题调查。还有一位张连和也写过一篇回忆文章,题目是“五进马村劝停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