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些信息基本是一致的,化妆品和洗漱用品的交集,我个人判断那次丢失的可能是朱令用的面霜、洗面奶、沐浴液一类东西。
不确定98年提到的中药瓶到底有没有丢失。
仅从这次丢失,是无法判断到底是宿舍人所为,还是外来人所为。
此后,公安部门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单。
但到了1998年12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不见了。”
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系里搬了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并主动赔偿朱家3000元。“由于清华主动赔偿,态度很好,朱家就一直未将此事公开。
(《清华才女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载于《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
我认为第二次偷窃的内容意义不大。因为1995年5月已经明确是有人投铊毒,在朝这个方向侦查,第一次失窃后未被偷走的东西应当早已经经过化验。所以对寻找凶手有意义的,是第一次失窃案中缺少的东西。
第二次偷窃可能真的如清华大学所解释,是有工人占小便宜顺走了一些可吃可用的东西。
10
破案
1995年5月7日立案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问询过朱令的同学、室友、系里和民乐团的很多人,其中也包括孙维和贝志诚。但问询到了什么内容,得出了什么结论,从来没有公开。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回忆,自己此前根本就没怀疑过孙维。直到1995年夏秋时分,警察找到他的单位领导,问起吴承之在文革时是否与孙维的父亲有过过节。这是第一次让吴承之知道孙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