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来自陈震阳教授的论文《罕见的1例严重铊中毒情况介绍》)
朱令的各项铊指标都超出正常范围千百倍。陈震阳判断,这么大的量不可能是误服或者接触,这不是自杀,就是谋杀。由于铊中毒过程极度痛苦、漫长,不可能有人采用这种方式自杀,因此一定是他人投毒。
得到这个信息后,朱令父母当晚就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要求。
薛芳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芳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处长报案。
(《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
1995年4月29日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
(《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14处和清华大学派出所受命立案。
在使用解药普鲁士蓝化学剂进行排毒后,一个月后,朱令体内的毒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症状消失。但由于诊断花了太多时间(从住院到确诊花了50天),造成了不可逆的巨大损害:神经系统完全摧毁,终身瘫痪,智力衰退,双目接近失明等严重后遗症。
讽刺的是,朱家后来收到的治疗费账单高达50多万元,但最后真正有用的解药只需4元一支。
09
两起失窃案
1995年4月28日,朱令“铊中毒”的检验结果出来后,朱令父母就通过校方向清华派出所报了案,但由于宿舍内还住了人,校方并未封存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