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询问笔录的故意泄露,首先是侵犯了公民控告的权利。询问笔录是重要的证据,如果询问笔录泄露给罪犯本人或者在流传在社会上,罪犯就可能根据询问笔录来针锋相对采取对策进行串供、毁灭证据,也可能拿它来威胁被害人,表明自己神通广大,正如石建设得意洋洋地对张丽平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啊!其次,还间接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因为这些强奸案件的细节都涉及公民的隐私,将其泄露出去,难保不会在社会上流传,让公民的隐私无所逃循。行使公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控告权和隐私权,可谓是继疃镇党委原书记石建设对被害人身体强奸后,对被害人的权利的再一次“强奸”。
本应保障被害人权利,打击犯罪的邯郸市丛台区公安机关的某些人,滥用公权力而泄露强奸案件询问笔录,让被害人蒙受“第二次受害”,他们的行为很明显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检察机关应当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而那些与公安机关某些人勾结,非法获取到询问笔录并且蓄意将其传播到社会上的人,则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局上级机关应当对此案立案侦查。